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具体部署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部署和积极稳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家事审判水平,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发展。
近年来,一些地方法院相继就家事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尝试,逐步完善家事审判的操作规则,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审判质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指出,在今后的改革试点工作中,要站在司法体制改革全局的高度,审时度势、统筹兼顾,根据中央司法改革规划和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要求,科学谋划各项家事审判改革措施。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体现家事审判人文关怀。要大力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建设,选拔任用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热爱家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成为家事审判主审法官,探索实现家事审判专业化与大众化的有机结合,推动在更广阔范围内构建化解家事纠纷的共同体。要围绕家事审判特点和需求,着力提升家事审判物质装备保障水平,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到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