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律师文化 >> 业务研讨
业务研讨

新疆律师协会举办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示范性培训班并设立“新疆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

发表时间: 2017-08-04 访问次数:5,104
    7月23日,新疆律师协会举办“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示范性培训班”。 经新疆律师协会严格审查、精挑细选的110名律师参加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培训。为做好本次培训,新疆律师协会专门邀请了自治区党委法规室赵睿、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李丰相副主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刘峰庭长和北京律协法律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卢子明主任律师授课。 
    授课老师分别对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以及2017年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2017〕35号)精神,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行政诉讼及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培训后举行了结业仪式,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金山,副会长蒋家开、冯念仁、耿宝建、董梅、阿里木江·艾买提、张毅,秘书长谭磊向参训律师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宣布设立“新疆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经培训、符合《新疆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条件的律师纳入“人才库”。
    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金山作总结发言,对本次培训作了四个方面的概括: 第一,培训具有五个特点:一是新疆律协主动作为;二是“示范性培训”为今后提供参照和引导;三是入选人才库的都是行业精英;四是课程设置合理,老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