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可以在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等。7月12日,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拉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大幕,诸多试点内容备受瞩目。
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负责人表示,上海试点方案主要包括五个大项。
其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方案提出,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实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设3~5年的过渡期,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促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案还提出,法官、检察官也可以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
其二,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保障体系将有别于一般公务员。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分级管理的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制度;细化法官、检察官延迟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