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要闻动态 >> 协会动态
协会动态

北京市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 2018-01-07 访问次数:3,577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出台以来,北京市司法局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北京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41件,为1241名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同比增长2.29倍,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第一时间出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10月,最高法、司法部印发试点工作办法后,市司法局立即要求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并协调市高院研究制定实施意见。11月,结合先行试点经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试点工作。

  二是扩大法律援助通知辩护范围。《实施意见》规定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告知职责,《实施意见》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市司法局、市高院积极推动实现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共同加强工作站管理,完善值班律师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工作站规范化水平,畅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渠道。

  三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充分利用北京市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具备一定年限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条件,梳理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律师团队和值班律师团队,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刑事案件辩护和值班工作质量。当前,北京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补贴由每个工作日150元提高到500元,律师参与值班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全市17家法律援助中心共建立了52支总数保持在1000人左右相对稳定的专业律师队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北京模式”初具雏形。

  四是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实施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履行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等职责提供便利;作出召开庭前会议、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应当重视律师辩护意见,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作出有针对性的分析,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三家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救济渠道。

  五是确保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实施意见》规定,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综合运用召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法律援助公职律师跟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等形式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市律师协会统筹调配律师资源,通过对口支援等形式,积极支持律师资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六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做好值班律师、委托辩护要求转达、转交法律援助申请、通知辩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建立定期会商通报机制,明确联系人员,及时沟通情况,评估工作效果,协调解决问题,保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