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
文章来源:新疆律协 张凤华 | ||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律协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律协直属分会:
按照《律师法》和司法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律师执业实行准入制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通过了司法考试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合格后,还必须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合格后方可申报律师执业证,走上执业律师岗位。 经研究,新疆律师协会定于11月-12月举办201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进行为期十二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三个方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要求: 1、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领取《实习证》(以实习证日期为准,现场审查不符合者不予接收); 2、拟申报律师执业证书的实习人员; 3、已报名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的人员。 |